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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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6〕63号)要求,现就我市2019年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娄底市建筑施工企业A、B、C三类人员。

(一)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需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劳务企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放宽到具有技能岗位证书;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二)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对企业资质未作注册建造师要求的建筑业企业放宽到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劳务企业放宽到具有技能岗位证书;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三)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从事施工管理工作2年以上;
  4.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二、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日9:00至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年度其它批次视情况再做安排。

三、报名方式

1.登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住建智慧云”( http://www.hunanjs.gov.cn/cloud),在工程建设云-资质资格-安管人员版块进行报名。

2.登录平台后,点击“安管人员”,通过用户名账号、密码进入报名通道。没有用户名账号、密码的企业请自行网上注册。

3.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9月8日-11日将报考人员对应申报类别所要求的资料报送局质安科审核。

4.审核通过后,请于9月16日登陆“www.hncpt.cn(娄底建设工程人才网)查询考核安排并于考前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上时间参考计算机网络考试,考试地点为局358机房,预计9月20日开考。

四、其它事项

1. 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工作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统一部署下,质安科负责考生资格审核及成绩上报工作,培训中心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2.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参考人员的报考工作,不得虚报考核信息,不得重复报考。报考成功后,无特殊原因不得缺考。书面请假说明见《娄底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请假说明》(附件1),缺考及违纪行为处理见《娄底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缺考及违纪行为管理制度》(附件2)。

3.本次考试为计算机网络考试,考生一律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提前20分钟入场。考试时间90分钟,全天安排四场考试(第一场8:20-9:50,第二场10:20-11:50,第三场14:20-15:50,第四场16:20-17:50),每场次参考人数50人,周末不休息。

4.本次考试免费提供题库数字化学习服务,学习微信平台“建工利业”(微信搜索公众号并关注),APP下载网址:www.hncpt.cn。咨询单位:湖南三湘智谷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657433358(颜先生)18163690663(谭先生)。

5.报名考试咨询电话:0738-8227215(质量安全科)、0738-8333178(培训中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

 

 

 

 

 


 

 

 

附件1:

 

娄底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请假说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安考管理办公室:

本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准考证号码)。因(缺考原因),无法(未能)参加         日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特此说明。

 

工作单位(盖章):        

本人签名:               

本人手机号码:               

     

 

 

 

 

 

佐证材料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本说明下半部分)

2.证明材料(如外出车票、住院证明等其他能证明缺考原因的文字、图片资料)复印在本说明背面。

 


 

附件2:

 

娄底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缺考及违纪行为管理制度

 

为维护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严肃性及公正性,合理使用组考资源及财政经费,保障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缺考管理

1.考生报考后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行为即为缺考。

2.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考核的,请考生在考核结束一周内向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培训中心提供书面说明及佐证材料。

3.无故缺考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度的报考资格。

二、违纪处理

1.考生在考场内违反考核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由监考人员进行违纪登记。

2.有一般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1年的报考资格。一般违纪代号:101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102 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和要求填报本人信息的;103 未经监考员允许擅自离开机位的;104 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105 在考场禁止范围内,扰乱考场,影响他人考核的;106 不听劝阻私自利用考核计算机上网的;107 违反规定翻阅参考书籍、夹带资料的;108 未经允许离开考场、上厕所的;109 协助他人抄袭答案或相关资料的。

3.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2年的报考资格。严重违纪代号:20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考核资格的;202 使用、翻看手机等通讯器材的;203 互相交换考核答案的;204 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核的或替他人代考的;205 在考核过程中互相调换考核机位的;206 与考核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的舞弊的;207 吵闹考场,威胁、辱骂考核工作人员的;208 酒后进入考场,不听从考核工作人员安排,严重影响他人考核或考核进行的;209 故意切断电源、破坏考核计算机和考核系统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干扰、破坏正常考核秩序,严重影响考核进行的。

三、适用范围

1.凡在我市报名参加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9年9月2日

2019年9月2日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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